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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术协会浙江省二、三级单位会员,各段位考试点:
根据中国武术协会颁布实施的《中国武术段位制》(2011年修订版)、《<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武术字〔2012〕252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武术段位制标准化发展的通知》】、【武术字〔2013〕267号《中国武术协会关于制定和颁发“段前级证书”与考试成绩证书相关事宜的通知》】、【武术字〔2014〕176号《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武术字〔2016〕120号《武术段位制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武术字〔2016〕369号《关于中小学生在校申报段前级、初段位免费的通知》】等,浙江省武术协会特制定《中国武术初段位(含段前级)2017年实施方案》。
现将《中国武术初段位(含段前级)浙江省2017年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贯彻实行。
特此通知。
附:《中国武术初段位(含段前级)浙江省2017年实施方案》。
浙江省武术协会
2017年6月9日
中国武术初段位(含段前级)浙江省2017年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以及《武术段位制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中国武术协会考评机构、一级考评机构及二级考评机构是武术段位考评的法定机构。其中,各级考评机构的主要职责和权限是:中国武术协会是武术段位制工作的最高管理、考评机构,组织高段位的考评和段位证书的颁发等;一级考评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六段位(含)以下的考评工作和发放段位证书等,并将考评结果报中国武术协会考评机构备案;二级考评机构负责组织其辖区内段前级、初段位的考评工作和发放段位证书等,并将考评结果上报所属一级考评机构备案。
随着我省武术段位工作的发展,部份地级市的单位会员已具备成立二级考评机构的条件,因此,根据《武术段位制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加强段位制组织机构建设”和“健全段位制管理体制”的要求,浙江省武术协会鼓励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依据条件和程序,经浙江省武术协会向中国武术协会申报成立二级考评机构,以便更好地开展本辖区内的段位培训、考评和管理工作。
现对中国武术初段位(含段前级)浙江省2017年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初段位(含段前级)的申报规定
(一)建立二级考评机构地区的上报程序:
1、凡成立段位二级考评机构的地区,初段位(含段前级)申报者,填写《中国武术段位制初段位申报表》(附件1),持《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和理论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附件2)或初段位考试的绍兴市武术协会成绩证书复印件,以及原段位证书复印件(一段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 1寸彩照2张,通过单位会员段位制工作部向二级考评机构申报,同时缴纳相应段位服务费。
2、二级考评机构在收到初段位(含段前级)申报材料和段位服务费后,须在收到段位申报材料两个月内审查完毕,考评合格的应及时制证发证;未通过考评的及时告知理由。当年再次补交资料申报时不得重复收费。如果当年审核未通过,因考评机构相关工作已经发生,服务费用不退。
3、根据【武术字〔2016〕120号《武术段位制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二级考评机构进行段前级与初段位考评后,须将收取的服务费总额的30%上缴一级考评机构(其中10%由一级考评机构上缴中国武术协会),其余70%作为二级考评机构聘请考评人员、使用场馆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
(二)尚未建立二级考评机构地区的上报程序:
1、尚未成立二级考评机构的地区,仍采用以前的过渡办法,即由单位会员段位制工作部初审申报者材料后(申报者个人须提供的材料同上),报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复审。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段位制工作部复审后,填报《初段位晋段电子汇总表》报浙江省武术协会段位制工作部,同时将考段人员《照片粘贴汇总表》寄浙江省武术协会段位制工作部,由省武术协会终审、编号和发证。
2、未建立二级考评机构地区的初段位(含段前级)服务费的分配详见“相关费用”中的规定(二)。
(三)段前级的上报程序:
1、段前级由各段位考试点、各业余教练站及各武馆武校等段位考评员、指导员、教练员组织对习武在3年以内的培训人员进行武礼和技术考核,直接签署认可意见,并填写“中国武术段位制段前级人员信息汇总表”(中国武术段位制官方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通过单位会员段位工作部上报二级考评机构,二级考评机构上报省武术协会段位制工作部备案;未成立二级考评机构地区上报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上报省武术协会段位制工作部备案。
2、中、小学在校生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段前级与初段位的,不再收取段位服务费,由中国武术协会审核合格后免费发放一枚段位徽章。
3、各武术馆校、俱乐部、教学站点可执行“段前级分级认定法”教学,其技术标准可按《趣味武术》(段前级教程)内容及模式并结合本地区流传的拳种制定执行细则。具体操作办法见《“段前级分级认定法”操作方法》(附件3)。
二、初段位(含段前级)申报和审批的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
(1)申报段前级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申报初段位必须年满11周岁,即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习武年限要求:
申报初段位必须参加武术锻炼3年以上,或取得段前级3级资格达1年以上。
3、晋段(级)年限要求:
段前级的晋级必须达半年以上,初段位的晋段须达1年以上。
(注:晋段(级)年限是指取得某一段(级)后至申报新的晋段(级)之间的年限。原已取得段前级和段位者,必须按达到规定的晋段、晋级年限才能参加晋段、晋级考试。)
4、在校学生申报段(级)要求:
年龄6周岁(201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方可申报段前1级。段前1级达半年以上方可申报晋升段前2级。段前2级达半年以上方可申报晋升段前3级。
年龄达11周岁(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在校学生须达小学六年级(含),方可申报晋升1段位。
年龄达15周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在校学生须达初中三年级(含),方可申报晋升2段位。
年龄达18周岁(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在校学生须达高中三年级(含),方可申报晋升3段位。
5、武德鉴定要求:
报考者均须有武德鉴定意见。武德鉴定意见由报考者老师、教练员、指导员或报考者工作单位负责人签署。电脑打字或电脑制作签名无效。
6、考段技术内容要求:
考段技术内容包括“段位规定项目”和“段位自选项目”的技术考试。
段位规定项目——指《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项目的单练、对练技术。
段位自选项目——指任何拳种徒手、器械的竞赛套路、自选套路、传统套路技术。
段前级考试须学会日常应用武术礼仪,并运用于日常行为之中;学习武术的基本技术与方法,并掌握基本手型、手法、步型、步法的小组合练习。
一段位、二段位考试须考“段位规定项目”的一段位和二段位技术。
三段位考试须考“段位规定项目”的三段位技术和任一项“段位自选项目”的技术。
段前级通过技术考试的,由段位考试点负责人签发《技术考试成绩证书》(网上下载),并加盖段位考试点业务专用章。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7、武术理论要求:
(1)段前级:掌握武术礼仪及理解礼仪基本知识。
(2)初段位:学习和了解武术相关基础知识、常识。以理解武术知识和武术运动基础理论为主,不搞死记硬背,不搞闭卷考,以明白理解与应用即可。
三、初段位(含段前级)申报和审批的具体条件:
除符合以上七点基本条件外,只要符合以下各段(级)申报条件其中任1条,即可参加相应段(级)的申报:
1、晋升段前1级具体条件:
习武半年以上,学会抱拳礼,掌握任何一拳种的简单基本技术,或练习武术健身操,考试成绩达6分(含)以上或在初段位考试的绍兴市武术协会中,参加的集体项目达6分(含)以上。
2、晋升段前2级具体条件:
取得段前1级达半年以上,掌握任何一拳种的基本组合动作,或练习武术健身操,考试成绩达6.30分(含)以上或在初段位考试的绍兴市武术协会中,参加的集体项目达6.30分(含)以上。
3、晋升段前3级具体条件:
取得段前2级达半年以上,掌握任何一拳种的简易组合套路(5个动作左右),或练习武术健身操,考试成绩达6.60分(含)以上或在初段位考试的绍兴市武术协会中,参加的集体项目达6.60分(含)以上。
4、晋升一段位具体条件:
取得段前3级达1年以上或习武达3年以上,在初段位考试的绍兴市武术协会中成绩达7分(含)以上;或在中国武术协会段位考试点考试中《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报考项目一段位单练技术和对练技术考试成绩均达7分(含)以上。
5、晋升二段位具体条件:
取得一段位达1年以上,在初段位考试的绍兴市武术协会中成绩达7.50分(含)以上;或在中国武术协会段位考试点考试中《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报考项目的二段位单练技术和对练技术考试成绩均达7.50分(含)以上。
6、晋升三段位具体条件:
取得二段位达1年以上,在初段位考试的绍兴市武术协会中成绩达7.50分(含)以上;或在中国武术协会段位考试点考试中《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报考项目的三段单练技术、对练技术和自己选择的任何拳种、或器械、或传统项目技术考试,两项成绩均达7.50分(含)以上。
四、奖励段位的概念、申报和审批条件:
(一)奖励段位的概念: 奖励段位是奖励一次晋升段位的考评机会,而不是不经考评就奖励段位称号。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第五条“奖励段位的标准”规定,凡为武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武术竞赛、武术理论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获得奖励段位。
初段位(含段前级)是掌握武术技术最基本的基础,原则上不提倡“奖励申报”。我省部份地区因开展段位工作的需要,对段位技术骨干,可酌情给予直接参加二、三段考评的奖励。同一受奖者,最多只能享受2次奖励。
(二)段位奖励的申报和审批条件:
原未取得过任何段位的武术骨干、主要教练、武术协会负责人,在当年为武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直接进行二段至三段的考试和申报。申报者除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外,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奖励条件,即可申请该段位的考试。
1、奖励二段位的申报条件。
(1)、在2017年度的带训人员中新增段前1级100人(含)以上者;或当年段前级晋级总数达160人(含新增)以上者;或发展会员人数达50人(含)以上者,可以奖励二段位“碟考”(申报时须提交1段和2段的单练、对练录像)。
(2)、一、二级单位会员负责人(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三级单位会员负责人(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两年以上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符合初段位基本条件及申报二段技术条件的,可奖励二段位“碟考”申报(申报时须提交1段和2段的单练、对练录像)。
2、奖励三段位的申报条件。
(1)、在2017年度由本人的带训人员中新增20人(含)以上取得一段位;或当年初段位晋段总数达30人(含新增)以上者;或新增段前1级150人(含)以上者;或当年段前级晋级总数达250人(含新增)以上者;或发展会员人数达80人(含)以上者,可奖励三段位“碟考”申报(申报时须提交1至3段的单练、对练录像)。
(2)、一、二级单位会员负责人(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三级单位会员负责人(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四年以上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符合初段位基本条件及申报三段技术条件的,可奖励三段位“碟考”申报(申报时须提交1至3段的单练、对练录像)。
【注:以上需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书面申请,并如实列出该同志的武术相关贡献与业绩,经一级或二级考评机构核实、批准后方可获得相应奖励。奖励段位条件中以申报者本人发展会员、带训学生发展段前级、初段位以及会员人数作为工作业绩标准,每位带训学生只能对应一位主要教练和老师;在上报汇总表申报段前级和初段位时,每位学生后须填写带训教练的姓名。】
五、考级、考段形式:
(一)市考、县考、区考——由各中国武术协会二、三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段位考试点组织的面向全市、县、区习武者的考试。市考、县考、区考可对本区域内初段位1至3段、段前1至3级进行技术考试。
(二)专考——由各中国武术协会二、三级专业性单位会员段位考试点组织的面向本单位会员人员为主的考试,可对三段(含)以下各段(级)进行技术考试。专考可吸收少量本专业性单位会员以外人员报考,但以外人员考试后,须通过该地区的区域性单位会员段位制工作部申报段位。
(三)点考——由各类学校、企业、社区、乡镇等设立的初段位考试点自主开展的考试,可对三段(含)以下各段(级)进行技术考试。
(四)凡通过技术考试的,由段位考试点签发《技术考试成绩证书》,并加盖段位考试点业务专用章。技术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六、初段位(含段前级)上报期限:
上半年为5月底,下半年为10月底,过期上报视为次年名额。
七、审批原则和违规处罚办法:
(一)所有审批上报人员,必须符合本执行方案中的基本条件和相对应晋升段、级的具体条件。
(二)各级上报单位上报的信息必须准确,尤其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因上报信息不准确而造成制证错误,损失费用由上报单位承担。
(三)各级上报单位汇总上报的信息必须用电脑打印,使用统一的汇总电子表格(表格浙江省武术协会网站下载)。
(四)各级考评机构要严格审批奖励条件,对考核、申报、审批不按规定程序或不符合基本条件和相应晋段级条件,或利用审批权某取私利、敛财、搞宗派,或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审批权、取消审批权、撤销考试点或考评机构等处罚。
八、相关费用
依据国家发改委(2005)87号与财政部财综(2004)28号及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武术字(2016)1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收取费用。
(一)各级考评机构是分别收取初段位、中段位、高段位服务费的指定机构。二级考评机构进行段前级与初段位考评后,须将收取的服务费总额的20%上缴一级考评机构,作为一级考评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10%上缴中国武术协会,作为购买段位徽章、证书费用,70%作为二级考评机构使用场馆、聘请考评人员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各级考评机构须严格按照《武术段位制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此项服务费。
中国武术段位制服务费分配明细表 ( 人民币:元)
段位 | 段位服务费 | 一级考评机构 | 二级考评机构 |
段前1级 | 30 | 6 | 21 |
段前2级、3级 | 35 | 7 | 24.5 |
初段位 | 150 | 30 | 105 |
注:①中小学在校生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段前级与初段位的,按规定不再收取段位服务费,由中国武术协会核准后免费发放一枚段位徽章(无纸质证书)。
②为鼓励各级单位会员发展段位工作,夯实并活跃本辖区的武术段位制工作基础,建议各二级考评机构参照省武协(一级考评机构)对考评费用的分配方案给予上报单位会员一定比例的费用分成。
(二)浙江省对尚未建立二级考评机构的地区,由一级考评机构终审初段位。为鼓励各级单位会员开展段位工作,并承担部份初审、复审工作职责,省武协将段位服务费的一部份作为对应二、三级单位会员段位制工作部开展段位工作的补充经费,按以下标准收取段位服务费:
中国武术段位制费用明细表 ( 人民币:元)
段位 | 段位服务费 | 相应单位会员上交额度 | |||||
六类 | 五类 | 四类 | 三类 | 二类 | 一类 | ||
段前1级 | 30 | 30 | 20 | 14 | 20 | 12 | 10 |
段前2级、3级 | 35 | 35 | 20 | 14 | 20 | 12 | 10 |
初段位 | 150 | 150 | 70 | 60 | 70 | 55 | 45 |
注:(1)中小学在校生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段前级与初段位的,按规定不再收取段位服务费,由中国武术协会核准后免费发放一枚段位徽章(无纸质证书)。
(2)为鼓励发展段位人群,非在校生50人(含)以上的段前级团报按10元/人收取段位证书及徽章费用。各级单位会员及考评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及租赁场地进行初审、复审、终审时,相关费用已产生,已收的段位服务费一律不退。
(3)“一类上交”为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上交至省武术协会;
“二类上交”为三级区域性单位会员上交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
“三类上交”为三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直接上交至省武术协会;
“四类上交”为专业性单位会员上交至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
“五类上交”为二、三级专业性单位会员直接上交至省武术协会。
“六类上交”为尚未注册中国武术协会单位会员和个人的申报,以及已注册单位会员的段位制办公室申报人数在6人以内的交费额度。
(4)非直接上交的由汇集单位做好上交报表,说明被转交单位确认段(级)人员的详细内容,包括原始汇总表。
(三)各级考评机构收取的段位服务费与段位考试点收取的培训、考试费,是不同组织机构收取的两笔不同费用。
段位考试点无段位审批权,不享受段位服务费的分成。但段位考试点在组织段位技术培训、技术考试中可按《中国武术协会段位考试点的申报程序、职责和管理试行办法》中第二条第七款的有关考试点收费许可规定,收取相应的培训费和考试费。具体培训费用由考试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收取,不作统一规定。
(四)汇款账号信息
单 位:浙江省武术协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300 1616 3350 5000 4563
(汇款核实,发短信至:13018919955,或电话:0571-85060372,联系人:张前)。
九、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省体育局大楼6003室邮编:310004
电话:0571-85060395;13957122973
网址: http://www.zjws.net
微信公众号:zjws8888
联系人:钱群 陶杰
十、其它
(一)所有表格均可从浙江省武术协会网站:www.zjws.net “网上办事”-“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上报电子汇总表要求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一定要核准。由上报电子表未核准而出现的失误,损失由填报单位承担。
(二)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之前所颁文件内容与本文件相冲突者,一律以本方案为准。
(三)本方案解释权归浙江省武术协会。
附件:1、《中国武术段位制初段位申报表》
2、《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和理论考试成绩证书》
3、《“段前级分级认定法”操作方法》
4、《中国武术段位制段前级分级证书、标签、徽章预领单》
4--中国武术段位制段前级分级证书、标签、徽章预领单.docx